[政策日报]江苏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

2012-07-11 09:40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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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城市:全国
  • 发布时间:2012-07-11
  • 报告类型:政策法规
  • 发布机构:克而瑞

政策——江苏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

近日,江苏省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的通知》。调整对象为2012年6月30日前正常缴费的人员。新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,上限13700元,最低不低于江苏省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,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同时提到,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%调整为12%,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,因比例调整所产生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差额,单位缴存部分应当补缴,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不再补缴;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单位应缴存部分和个人应缴存部分均应补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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